一、單位:兒童發展評估療育中心
二、職稱:約用語言治療師
三、名額:正取2名,備取4名(候補期間至多3個月)。
四、待遇:基本月薪新台幣37,220元(學士級,未具工作經驗)、新台幣40,710元(碩士級,未具工作經驗)、41,340元(碩士級,具醫院兒童語言評估、療育臨床經驗1年以上),另享有勞健保、文康活動、生日禮券及績效獎金。
五、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六、報名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籍人士需來臺設籍10年以上)。
(二)學歷:國內、外大學聽力語言治療相關學系以上畢業。
(三)經歷:具醫院兒童語言評估、療育臨床經驗1年以上者尤佳。
(四)證照:
1.具中華民國語言治療師證照。
2.若僅持聽力語言學會證書者,另必須再繳附97年7月以前兩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證明;經錄取雇用後,未於102年7月前取得語言治療師證書者,本院得依語言治療師法中止契約。
七、工作地點:本院兒童發展評估療育中心(臺北市民生東路五段163之1號7樓)。
八、工作項目:
(一)評估、療育及專業諮詢。
(二)研發工作。
(三)會議參與。
(四)教學工作。
(五)臨時交辦事項。
九、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01年3月31日17:00止,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室及職稱後,以親送或以掛號郵寄(10341)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一股收,以郵戳為憑。
十、繳交證件:
(一)應繳證件:
1.履歷表(請下載報名表黏貼2吋照片1張並留白天聯絡電話)、自傳各1份。
2.符合之最高學歷之畢業證書影本1份。
3.符合經歷之證明文件影本1份(經歷證明文件須能證明曾從事相關工作,不得僅出示勞保投保資料)。
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5.相關醫事證書或專業證明正反面影本1份。
6.其他需繳附文件。
(二)注意事項:
1.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不合格者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2.前項資料逾期、提供不實或遺漏者,視為資格不合格。
3.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4.錄取人員經通知報到者須親持體檢合格表單(1個月內有效期)與規定證件完成報到手續。(體檢事宜請洽詢院本部勞安陳先生2555-3000#2204)
5.本院現職人員如欲報名不同院區或單位之職缺者,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報名表核章。
十一、資格初審合格公告日期101年4月1日下班前於本院網站徵才頁面公告,不另行通知。
十二、甄試訊息:(或倂初審合格名單公告)
(一)甄試方式:面試30%、筆試及實作70%,總分8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
(二)甄試時間及地點:倂初審合格名單公告
(三)錄取公告地點:請至本院徵才頁面查詢
十三、聯絡方式:人事室江小姐25553000#2336,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來電。
臺北市聯合醫院人事室一股 江宜萱
TEL:2555-3000 EXT.2336
FAX:2559-5510
A2722@tpech.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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