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習簡章
一、 緣由:教育部委託高雄師範大學執行高中職與大專校院語障學生學習輔具評估
計畫,為協助臨床語言治療師與學校系統相關人員熟悉作業流程,特在北
區與南區各舉辦一場為期一天之研習會。
二、 目的:促進與會者對溝通輔具評估流程之熟悉、提昇對語言障礙輔具評估之專業
知能及相關問題之模擬與解決。
三、 對象:
(一) 待考證照之本科系學生/畢業生與已有證照之語言治療師。
(二) 高中職/大專校院之資源教室/輔導室老師(可旁聽)。
四、 主辦單位: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
承辦單位: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特教系聽語碩士班
協辦單位:台灣聽力語言學會
五、 報名資格:
(一)學校老師與語言治療師,請附服務證明或其他證明文件(如:單位在
證明、語言治療師資格證書或識別證)。
(二)在學學生:請附學生證影本(通過評估考試,且在合格的督導協助下,就可
參與輔具評估)。
五、合格評估人員資格之有效期限為4年
(一)101-103年取得評估資格者,參與半天的研習(下午)
1.取得評估資格後沒有評估個案:需參加研習但是不必考試。
2.取得資格後曾評估個案:不必考試,且自動取得本年度的評估資格,請自行決定是否要參與研習。
(二)評估資格已過期或未曾參加此項研習者:需參與全天之研習並通過研習當天最後一個時段的考試,方可取得評估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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